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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欺骗的成功都取决于被欺骗方的贪婪,如果他们希望获得比他们应得的更多,他们就会被欺骗。但另一方面,你必须确定你有权获得的专利利益,你不能把每一个机会都视为欺诈,所以你必须仔细分析。
记录工作中发生的所有奇怪的事情是很有趣的。有些骗局是专门针对专利持有人的,当你看到这样的事情时,要注意,不要浪费你的钱。
任何欺骗的成功都取决于被欺骗方的贪婪,如果他们希望获得比他们应得的更多,他们就会被欺骗。但另一方面,你必须确定你有权获得的专利利益,你不能把每一个机会都视为欺诈,所以你必须仔细分析。
有的申请人收到了各种各样的赞助信,说他们是某家报纸、某家杂志或某家评奖委员会,看到你的专利好,打算帮你推广或评奖。其中一个申请人收到了十几封邮件,让我猜一猜,再猜一猜,看看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经过搜寻,只有两封信是真的。这两本书的纸张质量最差,文字最简单,还有唯一的自由字母。一份是专利公示通知书,另一份是市专利局专利奖励声明通知书。
要求你付出任何费用就能得到什么东西,那一定是骗子。比如帮你升职,帮你奖励,互助友谊,这些大多是骗子,忽略不计。
委托代理的,由代理机构收取代理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专利申请费和其他费用。这些都是必须支付的费用,不在骗子的范围内。
顺便说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开发票,只开收据,发票可以用来报税。专利费有很多种,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收取的费用一定要交,并不是代理机构故意找麻烦。
省、市知识产权局将发布若干激励通知,促进专利申请,奖励授予专利的专利权人。当然,这仅限于一些发达地区的知识产权局,在一些地区,省级知识产权局只有几个人。当然,没有专利奖励的预算。但几乎每个发达地区的城市都有类似的激励措施,甚至区县的激励力度也更大。
这些地区每年都有大量的专利奖励财政预算,今年不花就会浪费掉。他们希望专利权人申请更多的专利,申报更多的奖励。
有些公司确实需要专利,他们会委托专利代理人寻找合适的专利购买。特别是发明专利,即使它们不能强制执行,也是有用的。只是不要要求太高的价格,没有实际价值的专利,只有荣誉的发明专利,也可以卖到几万件。如果可以实施,如果有一定的市场效应,价格是双方都同意的。
专利的转让或许可有很多方面,如时间、范围、价格、备案、技术资料的转让以及后续的技术开发。如果专利权人对此不太了解,最好委托专利代理人处理。根据转让或者许可合同的难易程度,酌情收取代理费。这项工作的代理费通常不会比专利申请贵,除非事情太复杂。
如果你确实想转让专利,尽可能直接联系需要的公司,而不是所谓的中介。到目前为止,根据我的行业经验,我还没有听说过国内有信誉的专利中介公司。换句话说,专利中介往往是骗子。
那些要你付钱帮你推销的人,都是骗子,这个判断原则很简单。没提钱,却让你去某某地方参加什么促销,也一定是骗子。
我知道有一些骗子,但在文章中明确指责别人是骗子,也不厚道,有侵犯名誉权的嫌疑。
这里提到的一些公司名称,下面的单位名称,可能根本不存在,只是骗钱。
如果你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你可以将任何你不确定是欺诈的信件或电话告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将会解决问题。对于专利代理人来说,很容易分辨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如果有的话,去专利代理机构会更安全。有些专利中介公司是由代理机构设立的,应具有较高的信誉度。
1. 抓住专利发明者的虚荣心,出版书籍。书的标题往往写得很吸引人,如:完整的书、仪式、 Who’s Who等等,并表示书是专利转让的依据,据此向专利发明人收取书费,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但事实上,这些书通常是由发明者自费阅读的,而且他们花多少钱就印多少本。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这类书籍有专题报道。
2. 假的头衔。在向专利发明人收取数十元甚至数百元的费用后,犯罪分子经常出售他们的头衔:教授、专家、顾问、医生等等。在将专利转让给专利发明人的名义下,他们必须具有相当的身份。这些费用通常被称为内部雇佣费。
3.转移欺诈。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专利发明人急于转让专利的心理,致信专利发明人,声称对该专利技术感兴趣,准备投入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美元购买,希望专利发明人早日到来。当专利发明人到达时,他们会要求专利发明人支付款待,然后抛出更大的骗局。例如,如果经理或董事长出差需要带一些名烟名酒,他会从餐厅里拿出来,而不出去买,结果就会落到客人头上。有发明家一到就被“热情地”安排在高级宾馆,然后用各种借口拖延,让发明家承担高昂的住宿费用,有的人已经耽误了半个多月,当然不会有后来者。不法分子还会对专利发明人说转让合同一定要公证,专利发明人常常以为是应该公证的,但专利发明人付了几千块钱的公证费后高兴的对方汇款了,下面就没有了,反而不法分子和这些不正规的公证单位瓜分了公证费。
4. 错误的评价。通常,专利发明人想知道他们的专利的价值,所以犯罪分子会告诉专利发明人,他们可以得到几百美元的评估报告。这完全是个骗局。因为评估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首先要看评估单位是否得到财政部的认可。其次,国家对评价费标准有明确规定,100万元以下和1000万元以下。收费在1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下。费用是估价的十分之二。同时,鉴定报告必须经鉴定单位盖章,法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经两名以上鉴定人签字或者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世行承认,这份评估报告真实可信。但违法者的所谓评估报告往往大相径庭。
5. 大帽子使人很重。不法分子经常以单位、香港单位、世界中文单位的名义,向专利发明人收取专利转让的宣传(手续)费,并表示转让成功率非常高。专利发明人经常被这些实体的名称所迷惑。事实上,这些单位本身就是骗子。
6. 随机奖励。专利发明人经常会收到一些信件,告诉他们他们已经获得了国际评奖,获得了国际金奖,同时向专利发明人索要费用。专利发明人在收到这些优雅的信件后也很容易上当受骗。
7. 投资欺诈。有的报纸以为专利发明人转让专利的名义,收取1000元以上的展示费。然后专利发明人会收到另一个骗子的信件或电话,告诉他专利很好,但他必须有证明报告才能投资。证明报告收费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事实上,这些争论一文不值。没有投资。
8. 基金诈骗。不法分子以申请国家科技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基金、专利发明人火炬计划、火花计划等名义收取费用。事实是罪犯没有资格申请。这些基金本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直接管理。
9. 政策的欺诈行为。不法分子打着“西北大开发”、“科技扶贫”的旗号,收取费用。事实上,当他们收到费用时,没有进一步的信息。
10. 会议欺诈。犯罪分子以各种名义召开会议,收取费用,并声称大商人会参加,但事实远非如此。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07555 -79000:
第二条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要约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被控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发生的场所;使用该专利方法的地点,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实施使用、要约销售、销售、进口或者其他行为的地点;制造、销售或者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发生地;实施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上述侵权行为造成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第八条原告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应当在提起诉讼时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检索报告。
3.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检索报告。